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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免雷同”怎能充当抄袭的“遮羞布”?

时间:2015-07-21 09:44来源: 作者:于心 点击:
我们不得不说现象是,当今社会要成为“作家”很容易,一是写出一定数量的文字,不管有没有人看、有没有人欣赏,二是你只要“熬”够一定资历资格,协会的大门自然敞开。要成为“主席”也不难。三是,作家的盛誉,甚至文学大奖的名声,是可以用文物以此交换。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中国文人从来以风骨传世,中国传统文学不是用来消遣娱乐的,而是承担着教化的重任。文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反映现实,表达思想,由于千人千面,创作皆是个性化的产物,绝没有雷同的,除非——抄袭。

不久前,陕西省作协副主席评奖前向中国作协副主席赠送国家一级文物引来热议,这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陕西省作协另外一个副主席又涉嫌抄袭陕西户县作协副主席作品。面对抄袭质疑,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的回答却是:“县上就这几件事,所以诗会存在雷同的地方。”似乎,自我抄袭——“雷同”就可以没事了,就有理了。“作家”这个荣誉,怎么取得?他们不但是作家,还是领导文艺界的主席,如此冠冕堂皇,又是如何戴在头上的?

学生抄作业,考试抄邻桌,人皆以为耻,是课堂纪律考试纪律所不容许的,更别说文艺创作了。看来“文抄公”也是有惯性的,即使被发现、被揭露,你又若奈我何?但是抄袭之事,怎么说来都是丢人现眼的事儿,更别说出现在一位作协(副)主席的身上。

我们不得不说现象是,当今社会要成为“作家”很容易,一是写出一定数量的文字,不管有没有人看、有没有人欣赏,二是你只要“熬”够一定资历资格,协会的大门自然敞开。要成为“主席”也不难。三是,作家的盛誉,甚至文学大奖的名声,是可以用文物以此交换。

为何会有这样的“普遍现象”?大概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时代,急功近利,我们的编辑部太匆匆,所以导致一部作品的五次发表;二是我们的编辑部有名人崇拜症,所以就“不分青红皂白”了,三是我们的作家也急功近利,缺乏对作家道德底线的坚守,所以,就为了稿费“自我抄袭”了。

针对作协主席会抄袭事件,首先我们应该反思的是责任担当素质,作家队伍中肯定存在着抄袭这样的问题,然而问题的存在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加强治理带头解决,而不是自己带头习以为常、随波逐流。否则,这个“主席”职位意义又何在?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文学编辑部应该重新认识自己的定位,应该更要贯彻“原创性”原则,否则,真会“自我消亡”了。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利于文学创作繁荣,我们的作家必须坚守道德底线,否则,必然会“江郎才尽”“吃老本”。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如何完善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如何改革作协书协文联这一类社会单位,给他们一个正确、明确的定位,是一篇大课题。所以如何铲除这样的“普遍现象”呢?要铲除这样的现象,有两个办法,一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在民间,不在“工作间”。作家要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坚决反对“闭门造车”,作家应该真正走到人民中间去体验生活,造出适应时代的“好车”。二是针对文学丑陋现象,一经发现必须进行严惩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学创作的规矩必须得到强化,不能连“主席”都成了“不规矩”的习惯者。

作家抄袭已经犯了文学创作的大忌,是文学界最不能容忍的,也是作家引以为耻的;作为省级作协副主席,自己都在暗地里抄袭别人的作品,如何带领全省文学事业发展,如何在文学界立足,树立威信就更谈不上了;面对东窗事发,不仅不反思过错,还装糊涂,这不是“难得糊涂”,而是“懒得反思”。吴作家损害的是被抄袭者的感情,损害领导干部的形象,损害自己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的荣誉。如今我们不要求文艺作品再教化什么,但只请“作家”们、“主席”们管好你自己,即使不要风骨,也还要留点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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