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05年5月,我与妻回乡,恰遇一农户为女儿操办冥婚。母亲说,姑娘文静、内向、不善言谈,且从小就被父母嫌弃,倍受虐待。姑娘芳龄一十有九,正值花样年华,后因种种不平遭遇,最终投河自尽。姑娘死后当天,其父母就托人说了门阴亲。翌日,便为女儿匆匆举行了冥婚。期间,我目睹冥婚现场,且死去的姑娘我亦认识。有感于此,遂作此小诗。 那郜河沿岸的柳林 印证了期待多年的誓言 那鸡血浸透的魂幡 是一抹徘徊已久的嫣红 那哀乐声声的婚礼 一路挥撒着买道的纸钱
牵魂行过古宅前 棺柩罩住一方玉颜 倚门回首 柳枝斜吊 白布翩翩 那河底的躯体 是否安眠
(发表于《新诗苑》2007.7.30创刊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