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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潘龙江诉网络歌手高某侵权歌曲《红尘情歌》官司胜诉

时间:2013-10-11 16:33来源: 作者:冷得像风 点击:
网络神曲《红尘情歌》原创者、著名音乐人潘龙江 著名歌手郑源与蒋姗倍对唱的《红尘情歌》正版CD内页 日前,网络暴热神曲《红尘情歌》遭非法填词以及出版使用的侵权官司在广西结案,法院最终判决原告--《红尘情歌》曲作者、著名音乐人潘龙江胜诉。据悉,这是

网络神曲《红尘情歌》原创者、著名音乐人潘龙江

著名歌手郑源与蒋姗倍对唱的《红尘情歌》正版CD内页

 

    日前,网络暴热神曲《红尘情歌》遭非法填词以及出版使用的侵权官司在广西结案,法院最终判决原告--《红尘情歌》曲作者、著名音乐人潘龙江胜诉。据悉,这是中国第一起由非法填词招惹的官司,这起维权官司的胜诉,引起了国内音乐人对作品原创权益的深入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音乐市场规范秩序的重建与和谐稳定的发展。《红尘情歌》正版创作人潘龙江用自己的创作和司法实践对正在修改的《著作法》提出了“侵犯音乐著作权严重者入刑”等建议,在业界产生了较大的积极反响。
  据了解,音乐人潘龙江2009年创作出《红尘情歌》的曲子并于2010填词。2011年3月,这首具有中国风和台湾闽南风格的流行歌曲,被网络歌手高某重新填词演唱。同年6月,潘龙江到版权局将《红尘情歌》注册并进行了版权保护。同年8月,潘龙江告知网络歌手高某不许再使用《红尘情歌》的曲子,并恢复歌曲的原词。但高某却将未经潘龙江曲子授权的《红尘情歌》独唱和对唱版本大量上传各大网站,并用于商业演出。更让潘龙江懊恼的是,高某于同年12月私下授权广东怡人音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出版《红尘情歌》CD,造成盗版横行以致潘龙江词曲的《红尘情歌》(女歌手蒋姗倍演唱版)无法生存。为了改变被动局面,潘龙江于2012年5月请著名歌手郑源与蒋姗倍录制《红尘情歌》对唱版本,正版开始流行,形势渐好转,目前,这个正规的《红尘情歌》版本是多家知名音乐网站上居于榜首位置推荐的热门歌曲。《红尘情歌》是网络神曲、广场舞神曲和KTV点唱金曲,但近一半是盗版的。据不全统计,潘龙江《红尘情歌》曲子填词版达上百个。
  在损失沉重的情况下,潘龙江于2013年3月初一纸诉状将广东怡人音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中国解放以来第一起因为非法填词并出版、演唱被起诉的官司。2013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青秀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合作著作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规定,判决被告广东怡人音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发行含有涉案歌曲《红尘情歌》(高某和黑鸭子盗唱版本)的相关CD光盘。另外,被告广东怡人音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潘龙江经济损失1000元并赔偿原告潘龙江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40元。因被告没有上诉,一审为终审,2013年7月10日生效。
  针对中国版权保护环境欠佳的现状,潘龙江用自己的创作和司法实践对正在修改的《著作法》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建议侵犯音乐著作权屡犯屡盗者入刑,用法律来震慑盗版、盗唱者,节省有限的法律资源。
  酒驾入刑后,酒驾事故成倍减少。图书盗版严重者曾有入刑,我国台湾省音乐版权法,也有相关条款。国内现在盗版最严重和影响最大的不是唱片公司的盗版,而是,各大网站的音乐排行榜和首页推荐歌曲,其次是歌手的盗版演唱,包括目前流行的电视选秀节目上的歌手。日前,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烧钱晚会的主角多是大腕、歌星。因此,修改中的《著作权法》在国家对音乐文化如此关心的大好形势下,针对盗版行为,如一夜成名的盗用集团和盗版歌手,应该有更严格的法律条款。只有判刑做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猖狂的盗版、盗唱行为。如走红歌曲《套马杆》官司打了5个了,盗版版演唱依然我行我素。
  二、针对新的盗版形式,《著作权法》应该有条款对单独的词作品和曲作品进行明确的保护,对词进行谱曲或用曲子填词,都不得用于商业行为,如果用于商业行为,就必须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如大红歌曲《死了都要爱》被股民填词成《死了都不卖》四处演唱,有些媒体还宣传报导。潘龙江的《红尘情歌》又是一例。很多台湾闽南歌曲和香港粤语歌曲,是网络歌手非法填词的重点,如前些年流行的《在心里从此永远有个你》。曲作者台湾著名音乐人徐嘉良在其个人网站也有公开声明,但时至今日网络歌手高某依然在盗版宣传和商业演唱,严重损害了大陆音乐人的形象,也破坏了两岸三地音乐人的关系,情况非常严重。
   三、由于律师们不愿意打著作权侵权官司,CD出版和网络下载不好计算,著作权官司赔偿少,所以,建议将音乐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提高到不低于2万元。网站和唱片公司的非法下载和出版物最低赔偿不少于律师费的2倍。
  四、由于创作人多数是底层的民众,尤其是农民工作者众多,请求修改法律援助的范围,将著作权损害赔偿列入法律援助范围。
  潘龙江还表示,中国是文化大国,音乐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强项,我们的民歌《茉莉花》被国际音乐大师广泛引用。然而,现在中国的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已经落后。拿韩国来说,每年花上亿的钱进行文化交流,但影响不大,一首鸟叔的流行歌曲《江南style》,让美国总统起舞,让世界各民族的人起舞,自然让全世界了解了韩国文化。我们或许可以学习借鉴一下韩国成功的路子,但前提是让音乐创作者要先吃饱饭,那就需要从法律上震慑盗版者,保护创作者。只要我们努力去做,相信明天会更好!
      一石激起千层浪,音乐人潘龙江歌曲版权官司胜诉的消息一经传开便迅速给业界带来了正能量的积极反响。就潘龙江音乐作品维权一事,编剧、词作家兼资深娱评人徐高栋认为,文化市场的繁荣离不开幕后创作人的辛勤耕耘,但如今作者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这势必会打击他们进一步酿造精品的积极性,由此会使整个文化圈步入恶性循环。而潘龙江作品维权胜利给著作权人做了一个抛砖引玉的表率,它不仅使创作人对版权保护更加重视同时增加维权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音乐市场规范秩序的重建与和谐稳定的发展。总之,潘龙江先生为打击盗版、捍卫创作人合法权益开了一个好头。
      潘龙江是口水歌大师,简约派音乐的领军人物。其代表作品有《红尘情歌》(蒋姗倍/郑源)、《醉美天下》(凤凰传奇)、《美女情歌》(蒋姗倍/孙青)、《山寨》(陈星)等。潘龙江凭着凤凰传奇演唱的《醉美天下》获得2012中国城市原创新歌的最佳曲作奖,和作曲大师王立平先生同时获奖(王立平凭《太阳岛上》获得城市经典歌曲最佳作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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