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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式执法”的标杆量尺如何界定?

时间:2016-11-07 10:34来源: 作者:黄晓唐 点击:
对于让“罚走盲道”的方法听起来很新鲜,而且让眼睛正常的人来体验其实是很不错的方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这样的换位思考的方式能够让正常的人体验到盲人的生活方式,这也是能够在社会中起到促进作用,比如在公共场所能够及时的向他们施以援手,这样的

近日,“深圳交警罚违规司机看远光灯”一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一方面,这种“体验式执法”获得众多网友力挺,认为应当推广;但另一方面,也招来了不少质疑之声,认为“乱开远光灯罚看一分钟于法无据”。(11月4日  中国新闻网)

“马路杀手”这样的段子在春节晚会上是喜闻乐见的,毕竟热热闹闹过大年,虽然是小品但却也是说出了社会的真理,因为在马路上确实是出现不少的粗心大意的司机,也是因为他们个人的原因酿成了不少的悲剧。

随着城市的发展道路是修建的越来越多,本以为拥堵的情况是应当不断的缓和,但是人口的密集导致车辆也是在不断的增加,所以还是会感受到交通负担很重。然而人们的素质水平没能够跟上城市的发展,导致的就是在道路交通不畅的情况之下,“马路杀手”给社会造成更多的麻烦。

近年来,各地对于道路交通的问题也是提出了整改措施,其中就包括了“体验式执法”的提出,这样的一种措施虽然不知道收到的效果怎么样,但是并非是只在深圳才有,其他一些地方也推出了类似的“体验式执法”,诸如,针对违规者推出“罚站岗”、“罚走盲道”等措施,意在让其换位思考,杜绝违规行为。笔者相信这样的措施提出其实是出于好意的,但是最终得到的评价却是出现了两极化的。

对于让“罚走盲道”的方法听起来很新鲜,而且让眼睛正常的人来体验其实是很不错的方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这样的换位思考的方式能够让正常的人体验到盲人的生活方式,这也是能够在社会中起到促进作用,比如在公共场所能够及时的向他们施以援手,这样的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能够感染身边更多的人。

但是其他的“体验式执法”就是有待考究的,比如用远光灯照射违反道路安全的司机,这样的一种方式是为了告诫司机在道路上不能随意的开远光灯,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但是用这样极端的方式能不能达到效果笔者不知道,但是这样有损身体健康的执法方式,并不能得到多数人的赞同。如果稍有不慎的话,可能对他人的健康造成了威胁,比如灼伤眼睛。那么又会带来不必要的纷争。而且如果说有存在手段过于残忍或者说是尺度没有把握恰当,那么这样带来的恶果该由谁来买单呢?执法部门这活还真的不好做,所以需要从制度和规章上来完善,才是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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