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限电”目前已经进入第三周,执法行动依然持续。昨日,深圳交警在全市重点区域展开查处,虽然这些区域非法拉客电动自行车已不见大规模聚集,但昨天的执法行动仍查扣了非法营运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计1001辆,拘留无证78人。而外卖行业的超标电动车,也被列入执法对象范围内。 笔者注意到,大部分城市的“禁摩限电”针对的是非法营运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比如深圳;也有一些城市将其延伸到了快递行业等相关行业,比如郑州。不可否认,“禁摩限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有利于交通安全,但是,从长远来看,一禁了之并非良策。毕竟,电动车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 那快递行业来讲,如果将电动三轮车摈弃掉,学习美国等,用箱式货车进行投递,这跟我国的道路状况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一方面,像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以及各省会城市等二线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是通病,如果用汽车投递,时效性难以保证,同时也加重城市的通行压力;另一方面,城市中有很多窄巷、楼宇间小街,汽车难以通行,电动三轮车及电动自行车成为便捷的交通工具。所以,要彻底解决电动车产生的衍生问题,应找出本质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前不久,国家邮政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有3个特点:一、专用于快递;二、最高时速为15公里;三、车后有封闭式厢体。这个新国标之下的电动三轮车,车长达2907毫米(接近3米),车后还有厢体,车形相当笨重,几乎只能用于卸货装货,不能代替原本电动自行车成为代步工具。并不能全面解决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问题,甚至可能出现更复杂的局面。 解决之道,唯有厘清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以匹配相应的路权。决策部门(交通、公安、质检)和电动自行车行业,应该拿出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不怕得罪人,不怕丢掉市场,推出电动自行车的新国家标准,该核定为机动车的,就要买保险、考驾照,做到路权和路责的匹配,界定电动车的合法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