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哈尔滨“万元鱼”事件在连续出现“剧情反转”后,昨晚,官方调查组通报称,因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已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通报还称,此事暴露出相关部门对餐饮行业监管存在缺失,管理还不到位。 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连续出现反转,从开始调查的“明码标价”,再到后来的营业执照过期,停业整顿,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而每一个环节都能看出,我们的法治还存在软肋。 其一,首先野生鳇鱼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贩卖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如果按照涉事商家声称的为“野生鳇鱼”,在销售过程中售卖纯正野生鱼类,可能触犯刑法。倘若售卖的鳇鱼不是野生鱼,店家的“野生渔庄”招牌对消费者有误导,养殖的鳇鱼冒充野生鱼高价售卖,则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是所谓的“明码标价”的问题。 其二,调查结果往往都有护短和息事宁人的心态,在不学法不懂法、事实不清、结果不明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完全与现在提倡的“依法行政”格格不入,正因如此,才出现了调查结果几经波折才开始浮出水面,笔者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希望现在的停业整顿是真正的依法行政。 如果不是此次“天价鱼”事件被曝光,估计“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的问题可能永远不会被曝光,而且这还发生在一家曾经遭受多次投诉的餐饮店身上,“此事暴露出相关部门对餐饮行业监管存在缺失,管理还不到位”显然是无济于事的,面对和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的餐饮行业,唯有用好“法治”武器,才能避免更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