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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者维权路上的先锋队

时间:2015-10-12 16:07来源: 作者:白依云 点击:
类似“游客在旅游城市挨宰”的新闻年年都有,每年春节、十一黄金周之后都会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焦点新闻,相关政府部门在事发后也曾开展打击行动,但却无法阻止此类新闻的重复上演。对于此类现象,有网友认为是政府部门监管、打击不力,也有网友认为是黑心商家实在是太多。

2015年10月4日,南京的朱先生在青岛一家烧烤店里点了一份“蒜蓉大虾”,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却按每只虾38元收费,一盘虾收1500多元钱。看到天价菜单,朱先生与老板理论无果后选择报警。派出所则表示事件属于价格纠纷,要求他们找物价局,而物价局称过完节才能解决。最后因涉事网友在网上发贴曝光,轰动了整个网络圈。10月6日晚间7点,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类似“游客在旅游城市挨宰”的新闻年年都有,每年春节、十一黄金周之后都会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焦点新闻,相关政府部门在事发后也曾开展打击行动,但却无法阻止此类新闻的重复上演。对于此类现象,有网友认为是政府部门监管、打击不力,也有网友认为是黑心商家实在是太多。为什么旅游城市的海鲜大排档成宰客的高发地?面对人生地不熟的环境,游客又能怎样维权?

派出所?警察职能主要是防止当时双方因为民事纠纷打起来,闹出治安案件。一般这类事件中,警察难以有证据将事件定性为诈骗或敲诈勒索。警察可以对双方给予一定调解帮助,但却无权认定这顿海鲜到底该值多少钱。

工商物价部门?可是相关工商物价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理回复周期较长,对于外地来旅游的消费者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挨宰的游客只能交了钱“息事宁人”。

最现实的解决方案就只有上网。一旦在网上转疯,一般都会得到妥善的处理。2012年三亚宰客门事件后,三亚市官方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将涉事饭店停止营业,并罚款50万元;而此次涉事的烧烤店,从十一黄金周开始就有游客投诉,直至“天价大虾”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才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然而,网络维权只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唯一途径?是否工商、物价等部门也应该成立一支专门受理解决消费者维权的队伍,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消除这些宰客事件对当地旅游环境的恶劣影响?

其实,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借鉴。日本就制定了《旅行业法》,对旅行业从业者实施登录制度。主管政府机构——观光厅制定了针对旅行业从业者的各种经营规范。比如旅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必须事先对消费者完全告知,凡违反规定的都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在日本全国旅行业协会的网站上,专门有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苦情详谈”栏目,该协会在日本全国47个都道府县设有接待窗口。

而美国各州都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该部门规定销售商品的公司或个人须在商品展示处的标示牌上公布价格,超收高于公告价格的行为即为违法。如果店家涉嫌欺骗性定价,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投诉。美国商业促进会是美国的民间组织,他们免费向消费者提供黑名单,告诉他们不要到哪些厂家或商店购买商品,并且接受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以此充当消费者和商业之间相互信任的媒介,来解决纠纷。

青岛大虾事件确实反应出当地在市场规则制定、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但如何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不要让网络先锋队夺取政府执法部门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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