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宜阳县某镇副镇长刘女士的实名举报,举报称桃江县副乡长陈某包养了小三,并长期在外面和一名女子非法同居。而更让人惊讶的是,举报人刘副县长竟是副乡长陈某的妻子。 副镇长刘女士与副乡陈某,本是一对夫妻。同时均为政府官员,却长期上演不和睦的家庭闹剧。丈夫陈某包养小三,长期在外面和另外一名女子非法同居。这样的事情,无论是落在谁的头上,恐怕也会勃然大怒,甚至意气用事,大打出手。作为妻子的刘女士,在心灰意冷之后,选择走举报途径来解决问题,折射其理性的法治思维,是在向法治找“安全感”。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家庭的矛盾纠纷,往往希望通过内部人员来解决,而不愿意公开,受到外界的干扰,甚至连走法治程序的勇气也没有。有的官员在外沾花惹草,而家人为了顾及面子,不想将丑事传出去,而往往选择沉默、冷战的方式,致使一些家庭矛盾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这次女副镇长敢于举报出轨丈夫的勇气,是值得肯定的。在人人平等的年代中,夫妻双方有彼此坦承的义务。当丈夫在婚姻的出轨之路上越走越远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解决问题,无疑是最理性可行的。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各方面讲究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丈夫出轨,不仅违反了党政机关对干部的要求,也违背了《婚姻法》的原则,理应受到严惩。 这次举报事件,再次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存在明显问题。同样在今天,南方周末记者赴湖南调查证实,湖南至少有衡阳、郴州、永州和湘潭等4个地市的14名官员落入“桃色陷阱”,直接击中了官员的伦理道德软肋。作为官员,如果连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都难以遵守,又何谈遵守党纪国法,以身表率示人呢!可以看出,转变干部作风,是一项长期、反复的运动,永远在路上。 此次事件经过媒体曝光,让家丑传了出来,有损当事人的颜面,但该女副镇长的举报勇气是可佳的。选择走法治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用法律来为自己撑腰,是法治思维逐渐成熟的表象,值得点赞。(文/涪江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