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夺去了宝鸡世纪职业技术学校3位教师的生命。据了解,他们是在从宝鸡到甘肃为学校招生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的,事发后学校只是给交警的账户汇款30万,学校法人代表至今未露面。(华商报2015年3月24日) 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学校工作人员分工不明确,教师王某某与李某、强某某一同前去甘肃招生,主要职责是甘肃招生,而并非驾驶。暂且搁置王某某是否具有驾驶资质,作为学校的专用面包车,王某不是学校的驾驶员也不能驾驶。事实上,校方非但未安排专职驾驶员一同前往,而且将专用面包车交于教师王某某驾驶,这种做法是对教师及其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 教师王某某未明确此次出差的主要任务,此次出差的主要任务是招生并非驾驶,王某某在接受校方安排前应该据理力争,向校方提出抗议并给出建议,提请校方派遣专职驾驶员或租赁汽车等。明确各方职能,即使出现交通事故,追究相关责任时,可以很容易将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头上。 同行的李某、强某某未尽到提醒义务。李某、强某某皆为具有危险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冰雪路面超速行驶,可能会导致车辆紧急制动失灵,从而导致整车失控,最后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作为同伴和乘客的李某、强某某在车内,由于道路湿滑会明显感觉到车辆的不受控制,并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可是两人未能提醒王某某减速慢行并及时制止王某某的违章行为,即使有过劝说,但未能奏效,也是李某、强某某的失职,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任。 笔者认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关键在于细节的处理和原则问题的坚持。自己职能范围的工作坚决做好,职能之外的工作,要审时度势,明确相关责任后,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处置。本着为单位省心,让家人放心的态度,干好涉及到自己的各项工作,避免出现本职工作没干好,职责外的工作干糟糕的尴尬局面出现。(文/文青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