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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离婚”提醒婚姻要“且行且珍惜”

时间:2014-08-20 18:54来源: 作者:萧存远 点击:
“一见钟情,婚了。一怒之下,离了。”这是当下婚姻的真实写照。据某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登记离婚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闪离”现象日益突出。“有些人办手续时还在吵架,等拿到离婚证后,又抱在一起痛哭。”按理

8月14日,30多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到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离婚需排号,今天号已排完,明天再来。长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蔺文辉表示,民政部门不会干涉或阻止夫妻双方办理离婚,采取“限号”措施,是希望挽救一些气头上冲动离婚的家庭。因为有的夫妻虽然排了号,最终有时间冷静思考,没来办理离婚。

“一见钟情,婚了。一怒之下,离了。”这是当下婚姻的真实写照。据某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登记离婚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闪离”现象日益突出。“有些人办手续时还在吵架,等拿到离婚证后,又抱在一起痛哭。”按理说,婚离了、手放了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为何又会前一秒吵架,后一秒又抱头痛哭呢?这样“冰火两重天”的喜剧情景是否意味着他们对婚姻的不舍?

不可否认,自由恋爱、自由婚姻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按理说,自由恋爱产生的婚姻比旧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产生的婚姻离婚率要低,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据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日益攀升的数据和逐渐凹显的“闪婚”现象显示,婚姻已不再受责任的约束,“相爱结婚,不爱离婚”成为不少年轻夫妇的婚姻信条,婚姻已经走入“若为自由故,责任皆可抛”的怪圈。

诚然,西安长安区民政局“限号离婚”有其待改进的地方,比如“限号离婚”每日限办15粒离婚案有“懒政”的嫌疑,这种“限量”的做法会大大提高离婚者的“办事成本”。但是,这种做法不失为一剂“清醒剂”,不仅给“飞毛腿”的生活节奏“刹刹车”,还给冲动离婚者“静静脑”“平平心”,这一点值得大力提倡。

婚姻能否走下去,相爱固然重要,责任更重要。两个人相处难免磕磕碰碰,如果一出现矛盾就想逃离家庭,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对爱情的侮辱,毫无担当和责任感可言。都说相爱容易,相处太难,但如果懂得珍惜,就会发现争吵是感情的升华剂,多一点包容、多一点爱,才能体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文/萧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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