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兴起的广场舞,原本是一道靓丽的风景,音乐动听,舞姿优美,而且还能强身健体。特别是被中老年妇女所喜爱,丰富着她们的文化生活,很快就显示了极强的生命力。随着范围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引发的冲突也与日俱增。跳舞的人不让别人在跳舞的场地停车,往挡风玻璃上贴胶带;周边居民不胜其扰,有放枪、放藏獒吓人的;有从高楼上往人堆里扔“粪弹”的;这回更厉害,绵阳有位69岁的曾阿姨,竟在广场跳舞时被来历不明的数颗钢珠击中。据猜测,可能是周边居民不满噪音而采取的报复行为(12月23日《绵阳晚报》)。广场舞冲突不断升级,真要追究起来,恐怕祸起于民风陋习。
反复播放的舞曲,就未必还是悦耳的音乐。如果音量太大,对于置身舞外的人来说,那确实是很折磨人的。有人忍无可忍,一个下午连续报警几十次。要知道,过去对于环境的要求,只是“黎明即起,扫除庭除”,只是“勿乱顿,致污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也就够了,一直难得有安安静静的要求。《弟子规》曰:“将上堂,声必扬”,嗓门还必须大一点。无论如何善良可亲的大娘大妈,只要在屋外说话,都未必会顾及他人是不是觉得安静。长途客车上,就常有一路高谈宽论的乘客,根本不会顾及其它乘客是不是能够忍受。沿街店铺为了招揽生意,用高音喇叭轮番播放商品介绍,更成市井一景。以至于在国外,嗓门特别大,成了识别中国人最简便也最管用的办法。许多广场舞冲突,都祸起于分贝太高,扰民太甚,不懂呵护安静的民风陋习使然。
你喜欢安静,但我喜欢闹腾,凭什么要让我迁就你?这也是不怕在公共场所扰民的人所经常奉行的逻辑。同理,喜欢放鞭炮的人,可以不顾他人的掩耳动怒而肆意滥放;喜欢光膀子的人,可以无视行人的侧目生嗔而在大街上半裸而行。既然要讲自由,要讲权利,你可以享受你的自由和权利,我怎么就不能享受我的自由和权利?殊不知,享受自由权利的前提是决不损害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且不说安静不会侵扰闹腾,闹腾则必然会侵扰安静,需要节制的就只能是闹腾。就算两不相扰,也该博弈出一个彼此相安的中间状态,岂能由着你去闹腾?古人尙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广场舞频频酿发冲突的另一个民风陋习,就是无视权利的相互尊重。
扰民的广场舞,环保可以管,因为分贝太高;城管可以管,因为占道活动;警方可以,因为秩序太乱。遗憾的是,常常没人管。结果,盛行丛林法则,以侵害对付侵害。于是,放枪,放藏獒;粪弹来了,钢珠来了。自律、调解与司法,三道防线,却道道失守。有法不依与执法不严,恶性循环。如此恶恶相报,根源就是目无法治的民风陋习。
出现广场舞冲突不是好事,如果能由此去矫治民风陋习则会成为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