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即在自己婚姻以外与自己非婚姻主体产生恋情。婚外恋不受法律干预,却遭到道德法庭的审判。道学家痛斥婚外恋,伪君子谩骂婚外恋,社会舆论指责婚外恋。可遗憾的是,婚外恋的脸蛋儿却没有丝毫的红晕,依然我行我素、悠哉乐哉。打开电视、翻开报纸、走进社区、步入村镇、深入生活….. 咳!不需要这般麻烦,只要留意你的左邻右舍、你的单位系统,心中便有了答案:含着泪、带着笑的婚外恋,正大摇大摆地行走在大路上;来了兴致,没准还跟你打声招呼、做个飞吻咧!
与其煞有介事、心怀叵测地去揣度 、非议,还不如静下心来对这一现象作一些思考。或许因为我们不经意而萌发的思想,能使一些道貌岸然的评论家头脑冷静下来,甚至使摇摇欲坠的婚姻、苟延残喘的爱情免遭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哩!从家庭道义、社会责任这一角度来看,谁也不希望生活里出现婚外恋,社会也永远不会提倡、鼓励婚外恋,官方舆论更不会支持婚外恋……但现实是严峻而又无情的:在当今时代,婚外恋正以其不可遏制的势头张牙舞爪、蔓延开去。除非你是一个束之高阁而又闭目塞听的“套中人” ,否则你便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主观主义者。
婚外恋为何如此“泛滥” ?离婚率为何居高不下?如果把责任全推到“改革开放、国门大开” 的头上,那几乎是一种浅陋。真正的原因恐怕要从婚姻、爱情及二者的关系甚至婚姻当事人的身上去寻找。
爱情本身的诸多问题,使得婚姻出现危机。著名作家、哲学家周国平说:“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动人心魄的爱情似乎没有完满的结局。”动人心魄的爱情尚且如此,那么平静似水的婚姻中的爱情能永葆青春么?其实,世上没有一个人敢说他的婚姻拥有了全部和永久的爱情。婚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男女结合的一纸合法的公文,不排除为爱而婚的事实,但更多的情形并非如此。一个人的生命,并不完全属于他自己,赋予者天地,养育者父母,婚姻也会在方方面面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社会的干预、舆论的影响、意外的降临、机遇的错位,内心的矛盾、性格的懦弱、态度的爱昧等都有可能使天下有情人难成眷属,空留些爱情的残章断篇。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这些“残留”或“未完成”便在心里凝结成为永久的思念,为曾经的缺憾笼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而那些终成眷属者也未必将爱情与新人一并带进了洞房,甚至有可能在举行婚礼的热闹气氛里,爱情已经不翼而飞或者寿终正寝了。
真正的爱情是两颗心灵之间互相倾慕、吸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因结婚而终结,更不能把结婚当作爱情的完成。不要以为结了婚就高枕无忧了,若以为睡在你床上的便是你的,那未免幼稚可笑。真爱,即是追求。这种追求一旦停止,爱情就会死亡。聪明的人绝不把婚姻看成是爱情的坟墓,相反,他会竭尽全力地使自己的爱情始终处于一种保鲜的状态。只有男女双方都把对方看作是独立的个体,是一个充满无穷魅力的永远值得倾慕、追求的对象,爱情才有可能被激活。倘若把婚姻视为爱情的结局,萌生出一劳永逸的念头,甚至把对方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天真地以为,拥有了一尊玉体就捕获了全部爱情,那就危险了。因为爱情不仅要求双方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张力和引力,还需要彼此间不断重新发现、认识、欣赏。否则就是束缚,就会生厌;爱情就会因此而乏味、发霉、兑变,其结局只能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情不附体。当爱情在婚姻的沙漠上将要渴死的时候,婚外恋的种子可能已飘落到那一片肥沃的土壤里;有的正等着阳光、空气和水,有的可能已在潜滋暗长了。
其实,稍有生活阅历的人都知道,再好的婚姻也有疲惫的时候,就像郭达、蔡明所演小品那样。谁也不敢担保爱情之树可以常青,谁也不敢断言新的爱情没有发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个世界没有命定的婚姻,只有常新的爱情。人之魅力所在,新的爱情可能随时会向你我走来。爱情的天空如果不再有缤纷的云彩飘过,异性对你不再有新的诱惑,你的人生岂不乏味?你若用了自我封闭来维系自己专有的爱情,这岂不是近于掩耳盗铃?当婚姻主体的某一方给不了对方爱情的甘露和芬芳时,婚外恋便会含着幸福的泪水向你走来。
你能说婚外恋不该来吗?
人生有限的选择,也是构成婚外恋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诗人虽是感叹人生之路选择的无奈与茫然,但以此比喻婚姻的取舍,亦是恰如其分的。任何一对青年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都面临着一种选择。而这种选择却往往受地域、家境、门第、人品、年龄、工作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将其选择的空间缩小在极其狭小的范围内。事实婚姻中的顾此失彼或顾彼失此的现象谁也避免不了:看中了人品,可能选不了家境;重视了才能,却可能忽略了德行;相中了气质,或许不满身材;喜欢其容貌,但不满那古怪的脾性……诸如此类,有哪一个人能在有限的时空里找到条件优越、才貌俱佳、聪明贤慧、温文尔雅、知书达礼、学识渊博、能力超群的理想配偶?人到了婚育年龄,家庭的压力,社会的舆论,亲朋的过问,荷尔蒙的泛滥,个人的忧虑,容不得任何人去挑肥拣瘦,“捡到篮里便是菜”是大龄青年的普遍心态。一个人对于婚姻的选择能力,不仅极其有限,更多的是自己无法抗拒的无奈。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当属著名作家李准。李准十五岁结婚,结婚前连老婆长什么样儿也不知道。幸亏上帝有眼,给他送来了一个天才一一李准的妻子从一字不识到一字不露地背下字典!不然,成人后的李准不离婚才怪。无独有偶,孔厥写出了能让郭沫若作序的长篇小说《新儿女英雄传》后,却在婚姻上越了轨。据说,他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的一次外出采风途中,遇到了一位正拜读他小说的女记者。两人一见如故、如胶似漆,最终弄出一些花边新闻。孔厥的妻子也许也是一位名人,当初孔先生娶她时不能说没有选择。可这位功成名就的作家面对美貌、年轻和崇拜,居然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又作了一次选择。这事件的本身,使得我们不知道该叹息作家当初选择的无奈,还是该批评文人的轻浮与花心。
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可能有人要用中国文化中的“贞洁”观来讽刺了。倘如此,还是先请看看茅盾先生的话:“我以为贞洁与恋爱是相连而生,相辅而成的;晓得真恋爱的人也就是贞洁的人。恋爱之真伪与贞洁与否有关;而恋爱的次数与此却绝对无关。”真爱即贞洁,与次数的多寡毫无关系。这应是茅盾先生的基本态度。他曾在五四运动后期指出,国内青年男女有了自由的社交后,爱情上的纠葛很多,而我们若都保守着从前传下来的秘密主义,愈守住秘密主义,愈近于从前的所谓“偷香窃玉” 。茅盾先生所说的“秘密主义”其实质就是“隐私主义”,而隐私主义猖獗的社会恰恰是产生苛刻文化的前提。放弃没有爱情的婚姻,追求真爱不仅是对幸福的执着追求,而且是对苛刻文化的挑战。有个名人说:“隐私外延之宽窄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开明的标志,一个人连想吃好、穿好、想追求真爱的愿望都不敢轻言的话,那么可以断言,这种文化必定是清教徒式的。
勿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婚姻状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许多婚姻遭遇破产,除了一些朝秦暮楚、得陇望蜀之辈外,绝大部分可能都来自于婚姻与爱情的本身。国门的大开、城乡的相融、网络的延伸,使得人们的视野开阔,选择范围宽广,审美对象增多。但这些东西充其量只为人们交流、比较、选择提供了一个平台,并不代表婚姻、爱情本身。
如果你的婚姻能使爱情之树根深叶茂、繁花似锦,那些“平台“对你还有用吗?
|